关于举办学校党校第十九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4-11-04 点击数:

 

各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、各党支部:

 

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,严格落实党员发展工作“控制总量、优化结构、提高质量、发挥作用”的总要求,严把党员发展“入口关”,切实加强对发展对象的教育、培养和考察力度,提升我校党员发展质量,根据学校年度党建工作的计划安排及党校年度培训教育计划方案,经研究决定于11月中旬举办学校党校第十九期发展对象培训班,现将有关培训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培训对象和入学条件

经过一年以上教育培养和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,经各党支部、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讨论研究,并报学校党委备案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的人员。

二、培训内容与培训形式

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以全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意义、科学体系、丰富内涵、精神实质、实践要求为基本内容,突出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、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重点开展党的基本知识、党性党风党纪、党的优良传统等教育培训,依托具有较高理论政策水平和丰富教学经验的党员领导干部、理论专家学者等构成的专兼职师资队伍,采取专题讲座、现场教学、视频学习、集中学习等形式开展集中培训,以切实提升发展对象的政治觉悟、党性修养和理论素养,当好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排头兵,当好学习、遵守、贯彻、维护最新党章的排头兵。

三、培训时间

20241113日(周三)——20241115日(周五)。

四、考试与结业

培训教学结束后将统一组织结业考试,将结合学员的考试成绩(40%)、出勤情况和学习态度表现(30%)及结业论文(30%)等方面按“合格”与“不合格”进行综合评定。考试组织与成绩评定由组织部会同相关党总支负责,并将结业成绩与考试试卷报学院党委备案。

五、有关要求

1.各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、各党支部须认真做好学校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的宣传组织工作,使发展对象明确参加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的目的和意义,并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把关、慎重考察、好中选优,把符合条件的发展对象推荐选送到培训班学习。

2.各参训学员需在培训前做好预习准备,自学培训材料《党员发展对象培训教材》、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、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》、《习近平关于调查研究论述摘编》、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》、《入党教材》等相关内容。

3.各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请将参加本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学员汇总表(电子稿)于115日(周二)下午前报组织部朱佳颖处;邮箱:zabczzb2022@163.com

 

附件:

1.学校党校第十九期发展对象培训班教学计划

2.学校党校第十九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汇总表

 

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党委组织部

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四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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